明豐株式會社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及其子公司(以下統稱「本公司等」)認識到,妥善處理本公司持有的客戶識別資訊(以下簡稱「個人資訊」)是本公司重要的社會責任,並根據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,制定了以下個人資訊保護基本方針。


1個人信息保護體制的確立


  • ·本公司等在使董事及員工等認識到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的同時,確立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管理體制。
  • ·本公司等明文規定個人信息管理的規則,對個人信息進行適當的管理。

2獲取個人信息


  • 在獲取個人信息時,我們將明確說明使用目的,並在必要的範圍內獲取以實現該目的。

3客戶個人信息的處理


(1) 使用目的內的使用


  • ·未經客戶同意,本公司等不會使用超出以下使用目的範圍的個人信息(姓名、住阯、出生年月日、年齡、性別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阯、SNS信息、股東名冊上的信息及其他本公司等合法取得的一切個人信息)。

  • ① 關於下列業務,通過訪問、直郵、電話、電子郵件或SNS等其他方式進行推銷、廣告等營業活動,以及與簽訂合同有關的事務手續等。
    • ·房地產開發業務
    • ·不動產租赁事業
    • ·不動產中介業務
    • ·建築工程
    • ·這些事業附帶的一切業務
  • ② (1) 提供相關的經營商品和服務(包括信息提供、研討會·活動等的實施·運營。),進一步介紹和建議經營商品和服務等。
  • ③ 為了顧客動向分析、商品開發、營業手法開發等的調查分析。
  • ④ 為了制定提高顧客滿意度的對策等,進行問卷調查等。
  • ⑤ 為管理合同、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等;。
  • ⑥ 為了員工等的錄用活動。
  • ⑦ 對於與股票相關的業務,例如發送召集股東大會的通知,股東利益的指導。
  • ⑧ 為了特定將本公司等提供的經營商品、服務用於不正當、不正當目的的顧客,拒絕其使用。

(2) 共同使用


  • 本公司等為了更好地提供業務,有時會將從客戶處獲取的個人信息在本公司內提供和使用,如下所示。

    【共同使用的個人數據項目】
    姓名、住所、出生年月日、年齡、性別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阯、股東名冊上的信息
    其他本公司等取得的一切個人信息

    【共同利用者的範圍】

    【共同使用的目的】
    3 (1) 記載的利用目的

    【共同使用的管理負責人及代表人】
    153-0063 東京目黑區目黑2-10-11
    目黑黑山手廣場4F
    負責人:明豐株式會社
    代表人:社長兼執行長矢吹滿

(3)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


  • ·本公司等根據上述2的規定獲取的個人信息,為了達到事先明示的使用目的,在必要的範圍內,有時會向業務委托方提供個人信息。在這種情況下,本公司等要求業務委托方妥善處理本公司等提供的個人信息,同時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。
  • ·本公司等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,不會將從客戶處獲取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,除非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允許。


4安全管理措施


  • ·本公司等為了防止對個人信息的非法訪問、個人信息的丟失、破壞、篡改、泄露等,通過制定和運用各種規定和手冊等,切實採取有助於信息安全和文件妥善保管的組織性、物理性和技術性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  • ·本公司等對於處理個人信息的管理人員及員工等,衹力於保護個人信息的教育、啟發活動等,切實採取人身安全管理措施。

5事故時的措施


  • 如發生個人資訊外洩或其他事件,本公司將與Meiho Group其他公司合作,依法向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通報事件,並通知相關個人。同時,本公司也將調查事件事實及原因,採取措施防止二次損害,並採取相應行動。

6持續改進


  • 本公司等為了妥善處理個人信息,持續衹力於對現在實施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評價、修改、改善。因此需要改善的內容將隨時反映在這個基本方針中。

7關於個人信息的咨詢


  • 對於本公司持有的客戶個人信息,客戶可以提出公開、訂正、追加、刪除、停止使用、刪除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(以下稱為“公開等”。)的請求、質疑、投訴。希望公開客人的個人信息等時,請按照本公司等的咨詢方法填寫咨詢內容後與我們聯係。為您介紹各種手續。